看到有人溺水,可以直接跳下水救人嗎?
不建議,除非受過專業水域救生訓練。沒有受過訓練貿然下水,容易被溺水者拉扯造成二次溺水,建議優先採取「叫叫伸拋划」的岸上間接救援方式。
水域安全
海況喵編輯室
看到有人在水中掙扎,直覺反應常常是「跳下去救」,但這其實是最容易造成二次溺水的行為——沒有專業訓練的人貿然下水,往往連自己都無法脫困,更遑論救人。台灣消防與水域安全宣導長期推廣「叫、叫、伸、拋、划」的岸上救援原則,強調在不下水的前提下完成救援。
第一個「叫」,是大聲呼叫附近的人一起協助,人多力量大,也能有人同時去找救生圈、長竿等工具;第二個「叫」,是立即撥打 119 消防局或 118 海巡署求助,說明地點與狀況,讓專業救援力量盡快到場。這兩個步驟看似簡單,卻是整個救援流程中最關鍵的第一步,因為專業人員與裝備到場的速度,往往決定救援能不能成功。
如果溺水者距離岸邊不遠,現場又有長竿、竹竿、樹枝等可以延伸的物品,可以讓溺水者抓住,再把人拉向岸邊,救援者本身不需要下水,腳步也應站穩並找支撐點,避免自己被拉入水中。
如果距離較遠、沒有長竿可用,可以拋擲繩索、救生圈、寶特瓶或任何具有浮力的物品讓溺水者抓住。拋擲時盡量瞄準溺水者前方,讓水流帶動漂浮物靠近,溺水者抓住浮力物後,能爭取更多時間等待救援到場,不至於持續下沉。
如果現場有救生艇、獨木舟、SUP 板等可以划行的工具,由受過訓練的人員划向溺水者進行救援,會比直接下水游泳更安全,也能讓救援者與溺水者之間保持一定的支撐與距離,降低被溺水者拉扯拖入水中的風險。
溺水者在驚慌狀態下,可能會不自覺地緊抓住任何靠近的人,導致原本要救人的人也被拖入水中,造成二次溺水事故。沒有受過水域救生訓練的人,遇到有人溺水,應以「叫叫伸拋划」的間接救援方式為優先,而不是直接跳下水嘗試搭救,把專業搜救留給救生員與消防、海巡人員處理。
如果自己不慎溺水,慌張掙扎反而會加速下沉與體力消耗。保守的自救原則是盡量放鬆身體、讓身體自然仰躺在水面上,頭部後仰、口鼻露出水面呼吸,雙手可以在水中緩慢划動維持平衡,以「仰漂」的姿勢盡量延長在水面上的時間,同時舉手或呼喊引起岸上注意,等待救援到來。
到海邊、溪邊或任何開放水域活動前,建議先確認現場是否有救生員、是否備有救生圈或長竿等救援工具,並記下最近的求救方式。多一分準備,遇到緊急狀況時才能更快啟動「叫叫伸拋划」的救援流程,而不是驚慌之下貿然下水,讓一場意外演變成兩個人的悲劇。
不建議,除非受過專業水域救生訓練。沒有受過訓練貿然下水,容易被溺水者拉扯造成二次溺水,建議優先採取「叫叫伸拋划」的岸上間接救援方式。
這是岸上救援的核心原則:先呼叫附近的人協助、撥打 119 或 118 求救,再視情況用長竿延伸、拋擲漂浮物,或以船隻、浮具划近救援,盡量避免直接下水。
建議放鬆身體採仰漂姿勢,讓口鼻露出水面呼吸,避免慌張掙扎加速下沉與體力消耗,同時舉手或呼喊引起岸上注意,等待救援。